孙复初教育问题系列谈之二十八
谁来为基础教育埋单
何必如此之“统”
规定基础教育音乐课学京剧有感
日前,媒体报道,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基础教育音乐课学习京剧,在若干省市的中小学试行。
京剧是国粹,中小学生在音乐课中学点京剧,学唱某些唱段,是件好事情。
但由这一规定引发我一些思考:我国著名的传统剧种还有昆曲、越剧、粤剧、京韵大鼓、河北梆子等等。各地区的学校是不是可以因地制宜、因校制宜,选学当地人民最喜爱的传统剧种,或选学一点歌剧、舞剧。目的都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,继承祖国的传统文化,是否也可以呀?为了达到这一目的,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必须来个全国统一规定,统一剧种和统一唱段?
根据各地学校的特点,发挥各校音乐教师之所长,从古典到现代各种流派,从声乐、器乐、戏剧、舞蹈,把课内音乐教学和开展文艺社团活动结合起来,形成有本校特色的音乐教学,既提高了师生的音乐艺术素养,又丰富了全校的文艺活动。这岂不比单强行规定京剧进课堂更好?
问题不在于教育领导部门是抓了京剧进音乐课堂,还是中国山水画进美术课堂。而是教育主管部门这种“抓”法,对业务问题抓得如此“具体”,要求全国统一。这种抓法实在不敢苟同。
教育主管部门抓教育,应该抓什么?不抓什么?什么问题应该管,而且一定要管好,哪些问题不该管,哪些问题完全放手不要去管。这些问题值得考虑。
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抓大事,抓教育方针、教育思想。像音乐课应该教什么,怎么教。这些具体业务性的问题,教育主管部门不管就是最好的管,各学校的业务教师是行家里手,他们最有发言权。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去管,就是“干涉内政”。
当今学生负担一直减不下来,表面上好像是家长、教师在增加学生负担,究其原因,责任不在家长和教师,问题出在教育体制上。
现在教育主管部门,该抓的没有抓,若只抓学京剧,是捡了芝麻,丢了西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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